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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我老婆就因为怀孕,被公司恶意刁难无奈自行辞职》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对此,我想为广大妇女说几句实话。
第一,就我作为一名社工的怀孕经历来看(还算是政府体系内),我不太相信女职工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能够完整执行。
1,产假休了。
2,哺乳假每天两个小时(双胎),在现实里几乎休不了。理由五花八门。要走访,要值班,要上山防火。
3,双休多数只能休一天,只要领导自己周末开会或者上班,就会给我们安排各种名义让我们来“干坐着”,反正办事处领导不能双休社工也不能双休。
4,规定的育儿假,我还没有休。但打算休掉。这一段时间,深刻觉得盲目努力真的没有用。
政府系统内都是如此,何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