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大学生选择一份兼职工作,既能挣钱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买东西更加心安理得,还能获得满满的成就感。但是,大学生找兼职工作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陷阱。一些兼职看似是工作,实则是违法犯罪,越是“来钱快”,越可能不是正经工作。
如近年来经常为人所提及的“帮信罪”,算得上最为常见的“兼职陷阱”。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数据,从2017-2021年“帮信罪”案件中被告人年龄分布看,18周岁至28周岁占比最大,为55.09%;其次为29周岁至39周岁,占比34.23%。这意味着大学生群体几乎成了帮信犯罪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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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犯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达,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开设赌场、洗钱等犯罪活动日趋增多。这些犯罪分子不会使用自己实名认证的电话号、微信号、QQ号实施诈骗,更不会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收取赃款,否则很容易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一举查获。他们盯上涉世未深、风险意识不足的大学生,使后者沦为“网赌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大学生在“兼职”“赚快钱”等诱惑下,出借或者出租自己的银行卡、U盾、手机卡、微信号等给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再以此实施“网赌电诈”犯罪。其中,幕后主谋可能远在东南亚等地区,其雇佣甲收买乙、丙等人的银行账户、手机卡,让丁拨打被害人电话实施诈骗,当被害人钱款转入乙的银行账户后再组织其他人员利用收购的银行账户快速转移钱款或取现。在这一系列纷繁复杂的操作环节中,甲、乙、丙、丁等均可能是兼职大学生。在这些案件中,一个银行账户几天内的资金流水可以达到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足见帮信犯罪的社会危害之大。
这些“兼职”也让大学生付出惨痛代价。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或者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该罪,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要是有帮助取款或者直接实施转账等行为的,更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一些出售、出租银行卡和手机卡的年轻人可能仅仅获利几千元或者几百元,却因帮信行为获罪,令人唏嘘。
此外,与帮信犯罪相伴的是有着“诈骗之王”称号的刷单骗局。即让兼职者“做任务赚佣金”,兼职者先购买小商品或点赞后,对方会立即将付款及佣金返现,待被害人尝到甜头后,会奔着多刷多赚目标加大投入。等到投入加大后,骗子会以“任务未完成”“卡单”“未按操作进行”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且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此时,被害人已经掉入陷阱。
无论是帮信犯罪还是刷单骗局,都会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深受其害,甚至前途命运被改写。对此,必须综合施策,让大学生筑牢防骗意识,远离帮信、刷单等“兼职陷阱”。每个大学生都要认识到:如果其本人收取工资等合法钱款时,是否敢使用陌生人的银行账户?如果不敢,为何自己就敢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给陌生人?
另外,强化银行卡、手机卡核发及管理体系也应当得到重视。银行除在柜台设立提示牌,警示函外,对开立具有大额转账权限的银行账户的,还要详细审查开户原因,充分释明法律风险,对在校学生不妨限定转账额度,防止账户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电信运营商也应该在大学生开卡时进行足够的审查和提醒,以防止其滑向犯罪深渊。
在网络渗透到每个人日常工作生活的背景下,学校、银行、电信运营商、网络平台等都应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在大学生与电信网络犯罪之间构筑一道防护屏障,让大学生成为科技进步的受益者,避免他们承受无法挽回的法律代价。
(作者系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法官)